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互联网+招投标”。在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的领导下,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纵深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创新,持续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以此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
深化顶层设计,突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立足超大城市实际,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水平,以为人民服务为理念,以经济稳增长为己任,全力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电子化向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转型。2017年3月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2017年第50号令),2020年印发《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人大2020年第35号),后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通知》《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订《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数据标准》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在制度上为全面推进上海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做好顶层设计。今年紧紧围绕国家“防疫情、稳经济、促发展”工作部署,出台了桩基础单独发包,提前启动施工、监理招标,提前发布招标计划等阶段性稳增长措施。
全电子化服务,覆盖全类型全专业全流程。在交易服务方面,持续推广全类型、全专业、全流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无纸化、零跑动的覆盖面,实现电子化管理无死角,进一步明确数字化转型管理标准。构建“全面覆盖、市区统一、规则对应、标准一致”的电子招投标交易体系,从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进一步便利招投标参与各方。以公路养护工程为小切口,首次突破性地与国库支付平台打通了在线合同签订和电子支付功能,市场主体可在线追踪付款进度,实现了“招标+履约”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最终从启动招标到完成支付目前仅需11个环节,最短仅需56天,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新突破,将减环节、压时限的改革目标落地。截至目前,已有300多个项目获益,平台成效持续突显。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疫情形势严峻时期及复工复产阶段,为全力保障电子化招投标的顺利开展,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推出远程开标、远程居家评标、远程分散评标等创新举措,借助网络视频会议,全方位模拟评标室监控系统,保障了重大工程公平公正评标,获得了招标人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已累计服务远程评标项目173个,为加快建设项目前期云审批速度创造了有力条件,也为项目开工建设争取到宝贵时间。
智慧监督管理。将招投标各环节监管要点融入电子化监管系统中,规范招投标监管流程、业务规则、监管行为,监管人员通过一体化平台实时监控市场主体行为,通过闭环管理,实现监管系统全程可追溯,促进招投标监管工作客观、公正、高效。2015年推出单机版招投标报价甄别系统,2019年建立了1.0版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2021年升级至2.0版。以汇集招投标监管信息的“数据仓库”为基础,全覆盖甄别投标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实现对全市招投标监管情况的“一图总览”,对招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市场主体参与情况进行综合监管。同时,统筹整合智慧甄别、投诉处理、风险警示、异常函询、市场主体信用、各类行政处罚、市场现场联动等各类信息,为市区两级招投标监管人员进一步掌握招投标项目执行情况、实时监测招投标活动动态信息提供服务。目前,智慧监管平台3.0版本已经入升级改造阶段,通过打造市场主体数字画像、智慧监管桌面、构建数字全景,致力于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向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监管转型。
联动监管处置。联合发改委、公安、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和联动处置机制。与市经侦总队签署合作备忘录,构建“行刑衔接”体系。与国资部门联合开展对涉案企业警示约谈,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国资部门参与监管。通过部门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增强联动监管合力。
在国内率先创设“两函”制度。对招标人明显不合理但又不构成违法的行为,以及查实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等问题,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函询招标人,要求招标人组织内部全面核查;发现行业普遍性问题,及时向交通、水务、教育、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风险警示函,同时抄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构建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全方位监管机制。2021年全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共向招标人发出异常函询单69份,全部落实了闭环管理。
下一步,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将持续围绕数字赋能“智慧交易”,进一步深化全链条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管理,努力形成一批可供借鉴的创新成果,提升监管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奋力开创上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作者:史博臻
编辑:张懿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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