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老林因为不熟悉智能手机,稀里糊涂把手机与银行卡交给工友胡某操作……日前,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您的银行卡通过微信支付转出2000元……”2020年4月27日,老林收到一条短信,显示自己的银行卡通过微信支付转出了2000元。但他查看自己的微信,没有发现相关的交易记录。等第二天去银行查询时,他发现自己卡里的钱只剩下零头。
老林想起来,几天前,他让胡某帮他绑定微信和银行卡,曾把手机和银行卡交给过胡某。当时胡某拿着他的手机和银行卡捣鼓了许久,问了他银行卡和微信的密码,还拉着他做了人脸识别。老林也不懂胡某在做什么,只是任凭他操作。
“胡某的嫌疑最大!”老林想找胡某,但胡某已跟着工程队去其他地方打工。于是他向警方报案。很快,得到消息的胡某就向警方投案自首,并退还了赃款。
据胡某交代,因为手头欠贷款,工资又没结算,才出此下策。他在知道了老林的银行卡密码后,就把老林的银行卡绑到自己弟弟的微信上,再把老林卡内的资金转入自己的微信钱包。经查,胡某冒用老林的信用卡,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8630元。
作者:单颖文 傅杰
编辑:王宛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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