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假冒的居住证至银行办理业务,收到假币后耿耿于怀故意使用……近日,奉贤公安结合“百日行动”相关部署,加强街面巡逻,连续抓获两名使用“假货”男子。
2022年8 月10日上午9时许,奉贤公安分局头桥派出所民警正在街面开展巡逻,当巡逻至头桥东路一银行门口时,被银行工作人员拦下求助称,银行内有人疑似使用假冒的居住证办理银行业务。
银行工作人员称,当日上午一名叫黄某的男子来到银行办理借记卡业务。因黄某持有的身份证并非本市签发,于是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居住证,然而一拿到证件,经验老道的工作人员便注意到该证件的材质、字体十分异常,且制作粗糙,遂提高了警惕。随后,工作人员又要求对方出示电子居住证,然而信息平台显示并无该人的居住证信息。
工作人员判断该男子使用假冒证件,正准备报警,恰好遇到巡逻民警,便立即上前反映了该情况。男子看到银行工作人员与民警交谈,突然从银行大厅仓皇逃离,民警当即上前追赶并成功抓获男子黄某。
民警在现场对查获的居住证信息进行查询后,发现该信息未有过登记记录,确认该证件为假证。
经查,黄某现在本市居无定所,因办理银行卡业务需要暂住证和身份证,而自己不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于是黄某便在老乡介绍下,在老家购买了一张假居住证,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而在庄行派出所辖区,民警接到的报警则是商店内收到了假币。8月4日上午,庄行派出所巡逻民警接到辖区一超市老板何先生求助称,自己经营的超市内刚收到一张百元假币。据何先生称,该张百元假币是一位买烟的顾客留下的,收下钱款不久之后,何先生的儿子小何发觉这竟是一张假币,可对方早已不知所踪。
民警根据店家提供的线索立即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了居住在金山区的目标男子陈某,并很快将其抓获,同时在其驾驶的电瓶车内又搜到一张同样的百元面值假币。
原来,陈某是经营水产生意的,不久前在盘点现金货款时,发现货款中竟混进了两张编号一模一样百元假币。这件事情让陈某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吃了暗亏。于是陈某将这两张假币放在自己的电瓶车内,想着找机会把假币花出去以弥补损失。
8月4日清晨,陈某骑电瓶车经过庄行镇步韵路上的这家超市时,突然动起了坏心思,其以卖烟为由顺利用掉了一张假币,拿着找零匆匆离去。正当陈某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时,不想民警跨区抓捕,很快将其喜悦打破。
目前,黄某因使用假冒证件、陈某因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双双付出代价,两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作者:何易
编辑:刘力源
责任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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