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夏季普陀社会面安全稳定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于近日结合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行动中,交警支队紧盯辖区内餐饮酒店周边地区重点路口、路段设卡查处重点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社会环境,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7月18日22时30分许,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真大路出古浪路北约100米处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员王某某满身酒气。经民警询问,原来热心的王某某酒后,执意要驾车送两位已喝得不省人事的朋友回家。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86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4mg /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所幸在被民警查获前王某某驾驶的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
无独有偶,当晚22时许,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也在祁连山路进古浪路路口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9mg /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王某某、徐某某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交警支队民警还在行动中查获了另两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两人均已被依法处罚。
警方提示: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普陀警方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作者:张晓鸣 陈逸超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单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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