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实现高质量就业,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将与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在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商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后,有序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通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按照1000元/人的补贴标准执行。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可按规定比例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在沪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执行。
为应对疫情影响,《通知》明确了2022届毕业学年学生的特殊规定,2022届院校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回原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证书的可按毕业学年学生身份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1.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现行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人员”);灵活就业登记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本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有哪些?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规定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经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劳动者参加补贴项目的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技能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一次补贴。劳动者已享受过相关职业(工种)等级补贴的,不可再次享受该职业(工种)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通过企业直接认定、竞赛晋升或表彰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事非技能岗位的从业人员参加技能评价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5.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本市户籍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根据证书颁发日期时个人身份状态按规定享受补贴,证书颁发日期以证书标注的获证日期为准。
6.如何申请并获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答: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7.政策实施前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如何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答: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申请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按《关于对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5号)实施。
政策实施之日前12个月内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未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以及《通知》实施后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者获证后可按《通知》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8.对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什么时间规定?
答:对经本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劳动者可凭发布之日后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按《通知》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9.对2022届院校毕业生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2022届院校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回原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证书的可按毕业学年学生身份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作者:占悦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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