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即使是很小的物件也可能成为杀伤力巨大的“凶器”。去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也将高空抛物正式入刑,这意味着肇事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面对法律的严惩,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肆意妄为。日前,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曲阳路派出所就查获一名高空抛物犯罪嫌疑人。
1月8日,家住东体育会路某小区的市民王先生正准备驾车出门,却看到了让他瞠目结舌的一幕。只见自己的爱车天窗被砸出了一个大洞,不仅车内有碎裂的天窗玻璃,车周围也散落着许多蓝色的玻璃碎片。从一些碎片判断,砸在车上的很可能是一个酒瓶。而同样的位置同样的酒瓶,同样砸坏小区车辆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王先生当即选择了报警,而民警到场后立即锁定了位于车辆旁的某栋居民楼。这栋18层的居民楼里,民警根据酒瓶掉落位置,锁定了唯一能抛到王先生车的08室。于是,社区民警从18楼往下逐层走访该楼栋内的08室居民,然而这一遍走访得到的却全部是否定的答案。
没有人承认却屡次发生这样的情况,这更能说明抛物者是有意为之。为了找出这名肇事者,民警决定从酒瓶下手。将酒瓶碎片拼凑还原后,民警确定了这个白酒的品牌,考虑到肇事者连下楼扔垃圾都嫌累,民警走访了小区周边几个便利店,随即发现只有一家出售同款白酒。在走访附近便利店后,民警锁定了一名购买该白酒的男子,而通过公共视频录像显示,该男子正是住在嫌疑楼栋8楼08室的张某。
民警回忆起最初的走访,彼时张某不仅向民警表示自己滴酒不沾,还强调自己曾看到楼上有抛物的情况,企图转移民警的视线。而此时物证齐全,当民警带着酒瓶和便利店调查结果与张某当面对质时,其终于卸下伪装,承认了自己高空抛酒瓶的犯罪事实。
到案后张某交代,其常年与80多岁的母亲共同居住,由于母亲不让他喝酒,于是他每次都偷偷将酒带回房间喝,喝完后便从窗口扔下。期间他曾看到过居委会张贴的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也知道楼下有车被砸到,但依旧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可能造成的危害置若罔闻。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并且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造成的悲剧已屡见不鲜,之所以将其入刑,也是为了让市民意识到其危害性。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拒绝高空抛物的行为。
作者:何易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陆益峰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