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上海建成投用消防站点176个、开工在建14个,新建市政消火栓2.1万余只,采购更新消防车辆900余辆,配置了101米登高平台车等先进车辆器材……今天(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启动会,,相关部门汇报了上海消防建设情况的最新底数。
上海正处在率先求变、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消防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呈现出问题新、难点多、先例少的特点,对消防工作提出了重大考验。通过执法检查,上海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研究新发展阶段火灾防控面临的新挑战,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水平,并对完善消防法和配套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近年来,住宅、精细化工、轨道交通、物流仓库、高层建筑、文博古建等21部地方消防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先后制定出台,逐步补齐不同领域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短板。但同时,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在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管职责方面还存在着部门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
随着电化学储能装置、环保装置等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的发展,相关领域在整体风险辨识性方面等仍存在法律和标准的空白点。实践中,公安部门发现,虽然国家对电动自行车整车制定了强制标准,但对蓄电池产品仅制定了推荐性产品标准。实际执法中,对超标蓄电池产品流通使用缺乏有力管理抓手。同时,由于没有专业鉴定机构出具不合格产品鉴定报告,导致非法“拼、加、改”装蓄电池案件侦办缺乏证据支撑,难以彻底追究违法人员法律责任。
消防工作既与每个人密切相关,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本次执法检查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灵活运用常规检查、随机抽查、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切实保证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参加启动会。
作者:王嘉旖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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