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漏水、门窗漏雨、外墙脱落谁来管?今后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边界问题将更为清晰。7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下简称《清单》)。作为《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清单》不仅明确了物业服务人提供的一般物业服务,还明确了物业管理双方主体在协商议定物业服务合同时,可结合实际从清单中选取所适合的物业服务内容和基本事项。
《清单》明确了物业服务人提供的一般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环境维护、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五大类、110项物业服务事项。据悉,《清单》将自10月1日起施行。
明确五大类、110项物业服务事项
物业服务的边界问题,一直是外界的关注点所在。从此次发布的《清单》内容来看,对于物业服务的分类更为清晰。在“规章制度”方面,《清单》明确,住宅小区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于“利用共用部分经营”,《清单》再度明确,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单独列账。
《清单》中还就业主们普遍关心的“物业信息公示”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清单》明确,物业服务人需要公示诸如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收费标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车位或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等8项内容。
屋面漏水、门窗漏雨、外墙脱落等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则被写在了“房屋本体及附属构筑物”这一栏下。《清单》明确,物业服务需要做到:组织开展共用部位的日常检查、记录;组织开展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房屋安全的定期普查、完好性评定,附属构筑物的检查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告知业主,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理(屋面漏水、门窗漏雨、外墙脱落等)。
可结合小区实际细化或补充增加其他服务
《清单》另一大亮点在于,物业管理双方主体在协商议定物业服务合同时,可以结合住宅小区实际、物业服务需求及物业费付费意愿,从清单中选取所适合的物业服务内容和基本事项,细化或补充增加其他服务作为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服务事项的确定更加灵活。
来源:北京商报、首都之窗等
编辑:李扬
责任编辑:陆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