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车时,严禁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军警犬除外)等动物;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两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近日,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道路运输局重新修订了《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为维护公共汽(电)车乘坐秩序,规范乘坐行为,保障乘车安全,提供依据。
原《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以下简称《乘坐规则》)由市交通委于2016年制定并颁布,对倡导文明乘车、安全乘车等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道路运输局自今年3月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乘坐规则》的修订工作,深入行业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于7月初步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修订版《乘坐规则》有哪些新变化?
增加了乘坐无障碍公交车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乘坐轮椅的乘客在乘坐无障碍公交车时的相关规则,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
增加车辆行驶中乘客安全要求。《乘坐规则》中明确乘客乘车时应当做好自我保护,坐稳、站稳和扶牢,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客不得随意走动,待车辆停稳后,乘客依次先下后上。
修改乘客上车时不得携带相关物品的要求。考虑到当前上海公交均为空调车,空间较封闭,为了进一步保障乘客乘车安全,明确严禁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军警犬除外)等动物,严禁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严禁携带充气气球。
增加部分禁止性条款,包括点燃明火、便溺和乱吐口香糖,擅自涂写、刻画或者悬挂、张贴物品,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允许乘客免费带领两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目前使用二维码扫码等移动支付乘客比例增多,支付车费方式已不再局限于票卡形式。因此,修改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的支付方式要求,增加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车费。
考虑到新冠疫情期间,乘坐公共汽车要求佩戴口罩等要求,明确乘客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作者:张晓鸣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单颖文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