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权益保护方面,上海将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落实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新修订的“未保法”将防治校园欺凌立法化,明确规定了防治校园欺凌的有关条款,体现了国家努力预防校园欺凌、解决这一乱象的信心。市教委总督学平辉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新修订的“未保法”相关要求,专项推进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构建融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事件处置于一体的预防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作者:王嘉旖
编辑:单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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