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上海市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五大项20条新举措,有效对接新《证券法》,推动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为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保障。
除总体要求外,《意见》立足检察职能,主要聚焦建立健全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导作用、提供高效检察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等4个方面。
探索对涉科创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是此次《意见》的亮点之一。上海检察机关将发挥跨行政区划的职能优势,由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集中管辖本市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案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机制。《意见》提出畅通与上海金融法院在办理涉科创板民事、行政案件中犯罪线索的同步移送研判机制,实现早发现、早研判、早治理。
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中,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愈发凸显。因此《意见》第10条提出,依法严惩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提供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明确各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
针对证券市场中造假和违法信息披露的顽症,《意见》提出,依法严惩涉科创板职务犯罪,穿透审查并依法惩治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根据《意见》,上海检察机关还将在违规披露、欺诈发行等涉众型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领域试点民事公益诉讼;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基础上的先行赔付制度,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金融检察大数据作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校加强合作,准确研判涉证券犯罪态势,助力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提升风险前瞻性防范能力。
作者:蒋竹云
图:施坚轩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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