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上海金融法院对外发布《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为临港新片区提供更公正、高效、便捷和可预期的司法环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揭牌将满一周年,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司法新需求,紧紧围绕金融审判执行工作,从明确审判原则,细化落实立案、审判、执行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15条服务保障举措。
“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契合临港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金融审判机制,为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
建设“一站式”涉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完善多元化解纷机制
《若干举措》提出,要推进金融审判机制的创新完善,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性、便捷性和公信力。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加强临港新片区金融审判组织建设,探索聘请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尊重当事人法院选择的约定,依法支持当事人协议选择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与临港新片区相关的跨境金融交易、离岸金融交易等涉外金融纠纷案件,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金融市场规则的影响力。
建设“一站式”涉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协力打造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建立由中外专家参与的特邀调解员制度,对涉众型金融纠纷,推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优化涉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规则,制定涉外金融审判指引,规范涉外金融案件审判程序,完善域外送达、证据远程认证、调查取证、在线庭审、域外法查明等机制,全面提高涉外金融审判的便利化程度。
对接临港新片区金融制度创新,深化金融司法科技应用
《若干举措》强调,要积极开展金融司法实践,对接临港新片区金融制度创新。依法支持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贯彻合法性审查原则,支持监管部门确立“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机制的准入与退出条件并完善其实施流程,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自愿参与试点相关测试项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探索建立“测试案例”机制,推动临港新片区内市场主体就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纠纷提起测试诉讼,通过“测试案例”确立市场规则,明确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分界,有效引导和及时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起到“诉源治理”的效果。
为了使临港新片区跨境金融纠纷化解更高效便捷,《若干举措》提出要深化金融司法科技应用,运用“智助立案”“智能诉讼风险提示”“中小投资者保护舱”“AI智审传译系统”等司法科技的最新成果,完善无纸化诉讼服务、电子化诉讼执行的系统集成,为全流程网上办案提供司法科技支撑。
此外,还要加强涉外金融法律审判人才培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理论功底深厚、通晓国际金融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金融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审判人才队伍,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司法人才支撑。
作者:蒋竹云
编辑:祁骏
责任编辑: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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