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网约车出事故、续约保证金、油钱告急……朋友们哪知道,借给小余的钱最后都成赌资,慷慨解囊竟不及“赌博深情”。 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000元。
2020年1月初,家住上海奉贤区的小杨与朋友小余问候近况。小余称自己年前开始开网约车,因疲劳驾驶出事故撞到人,车子也报废了。想继续开车,公司告知只有交纳保证金后才能续约,因此想借款3.6万元。小杨觉得疫情期间找工作不易,便借给小余2万多元应急。1月底,小余联系小杨称“油钱告急”,小杨又一次借给他1.3万元,小余说一周以后会还。然而三周过去了,还款的事情却“杳无音信”。
同样的情况,小余的另两位朋友小张和小王也遇到了。2020年2月期间,因跑单量骤减,小余多次联系朋友小张救急,小张共借出3.6万余元。小余承诺3月份会还给小张,但并未兑现。3月底,小余又转向朋友小王。这次的理由是“车子需要保养,且外面一些债务到期,借钱周转一下”,仍是承诺一周后就会还。小王爽快地转账给小余1.3万余元。但当他联络小余希望还款时却失败了,他无意间从其他两位朋友处得知,小余也向他们借钱应急,理由类同,三人的借款都没有按约归还,甚至借款顺序都“无缝衔接”,意识到被骗的三人就报警了。
3月底,民警在嫌疑人余某家中将其传唤到案。经查,由于疫情,余某的网约车业务在年前就已停运,他虚构需要交份子钱、油钱、车辆养护等理由向朋友借款,骗钱的目的实为网上及手机赌博,他向三个朋友共借了近10万元,且为躲避还款“自动消失”。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借款后用于赌博,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000元。
作者:周渊 孙晓光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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