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手机欠费来借手机给家人打电话,“拿去打吧!”小赵没想到手机这被一借走,还回来时竟被带走了银行卡里的钱。
最近小赵的手机总是收不到银行的消费提示短信,于是他不时登录掌上银行查看近况。2019年12月30日上午,他发现自己账户在29日和30凌晨时段共有四次向微信钱包充值,共转走16500万元人民币。这个转账他并未操作过,应该是有人盗刷了,于是他就到派出所报案了。办案民警经过侦查,结合小赵提供的掌上银行转账信息,锁定嫌疑人为不久前借小赵手机打电话的同事王某。
2019年12月28日晚,王某以手机停机为由借了同事小赵的手机给自己姐姐打电话帮忙缴话费。电话打完后,王某突然想起自己已然“集齐”小赵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因为二人同住一个员工宿舍,饮食起居常常结伴,小赵购物用手机微信付款,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信息就王某留意记下以备“不时之需”。近日他因参与网络赌博,欠账无力还,便趁机将小赵的银行卡绑定到自己微信账户上。他还想到,转账时小赵会收到银行短信提醒,他便将银行服务号码拉进手机通讯录黑名单,之后将手机还给小赵。
次日晚11点,王某通过这张绑定的银行卡分两次给自己的微信充值15000万元,30日凌晨,他又充值了1500元。到案后的王某如实交代了他通过绑定被害人银行卡在自己微信账户并分四次转账16500元人民币,用于赌博的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公民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从宽处罚。3月3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3月20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提醒:互联网支付犯罪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日常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银行卡、身份证、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手机等涉及到账户安全的个人用品也请慎重外借,注意防范盗刷风险,留意到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处理。
作者:周渊 孙晓光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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