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一女子束某某在疫情期间虚构自己有防疫物资,向周围人兜售。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束某某提起公诉。4月14日,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王宇展担任审判长。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2月5日起,束某某利用社会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购买防疫物品的心理,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有大量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品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1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4余万元。
案发后,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及时介入,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办理细节,引导取证并提出侦查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2名被害人被骗3万余元的基础上,又成功查找到多名被害人,认定金额也增加至40余万元。
其中一名被害人受某省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委托采购口罩,用于辖区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使用。
“2月15日晚上,束某某说从她那里购买的口罩是从缅甸过来的,如果急需,需要到云南的中缅边境海关处自行取货。我和同事两人开车前往云南,几十个小时后到了束某某提供的地址,结果发现该地址是一片废墟。第二天,上海公安打电话给我,我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名被害人被骗走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月16日,被告人束某某在本市杨浦区一商场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束某某如实供述了诈骗犯罪事实。2月21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束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束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束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束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束某某有期徒刑8年。
作者:张晓鸣 陈岚
图:陈岚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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