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于20年前的抢劫案,密谋已久,潜逃多年……桌上发黄的案卷,晕染的手写笔录字迹,把记忆带回久远的年份——1998年。那年籍贯湖南的两夫妻潘民鑫、梨元华,一起来到上海讨生活,迫于无奈梨元华做起了发廊女的工作,并计划给有钱的客人下药以劫取钱财。
给客下药,劫走6万
1998年深秋的某日,梨元华跟着嫖客屈立钧来到他的住处,恰逢有人来访,屈立钧让梨元华到阳台处躲一下,梨元华目睹了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钱给来人,遂趁泡茶之际将身上带的安眠药倒入杯中。等嫖客彻底昏睡过去了,她小心翼翼得拉开抽屉,卷起现金后,又顺手拿走了一旁的手机。大概凌晨三点的时候,屈立钧终于从昏睡中醒来猛然发现钱财被劫,立即拿起电话想报警,却发现电话线早已被剪断,后经确认梨元华共劫走6万余元和一部当时价值2650元的松下450型手机。
改名换姓,辗转数城
那个年代里,几毛钱能买一根冰棒,猪肉也才几块钱一斤,6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可以在老家买一套很好的房子了……故而得手后黎元华和丈夫潘民鑫既心喜又担忧,连夜逃离上海回到老家湖南畏罪潜藏起来,偷偷关注上海那边的信息,不久后果然得知发廊被查,又连忙逃到了广东,担惊受怕地生活了好几年,直到2005年其女要上小学了才不得不回到老家。由于还是担心会被警方抓捕,潘民鑫通过多方打探给黎元华另外买了一个户口换了个身份,并化名“李莉”,而为稳妥起见也给自己改名为“潘凌安”,过上了向“法律”偷来的“安稳生活”。
犯罪难安,妻子自首
“这么多年来我心里一直不安,还是决定去派出所自首。”2019年春节后,梨元华向老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投案自首,她表示虽然已经过去20多年了,但自己一直心里难安。根据其供述案情,公安机关传唤其前夫潘民鑫到案,后经查实后两人被押解回沪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但时隔二十多年,是否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呢?检察官解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即虽然距离该案发生已经过去了21年,但两人在1998年已经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因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潜逃数年,终落法网
经审查核实,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黎元华采用麻醉抢劫的手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人民币6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其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被告人潘民鑫明知黎元华涉嫌抢劫犯罪,帮助其潜逃,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致使黎元华逃避侦查长达20年之久,情节严重,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庭审时,黎元华与潘民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黄浦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梨元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潘民鑫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对于两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屈立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对夫妻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负罪潜逃20多年,难逃法律制裁,终被“绳之以法”。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既结为同姓之好,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何谈谋不到好差事赚不到生活费?费尽心机劫取他人钱财,惶惶不可终日,到头来只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作者:王翔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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