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一陈姓男子在2018年曾因寻衅滋事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过后,陈某觉得坐过牢的自己跟别人“不一样”了,可以四处吃霸王餐了。陈某表示,“实在是没钱,而且(我)坐过牢,大家都怕,所以不付了。”
2018年12月初,陈某走进一家小菜馆,点了一份三黄鸡配上一些小菜,吃完后告诉菜馆老板自己没钱,要么放他走,要么报警。老板表示,“他说自己刚从牢里出来,没有钱,并称自己是这块的一霸,这一带都认识他……我们不敢招惹,看到也比较怕,就放他走了。’’”没想到,2019年4月,陈某又来到该菜馆,这次点了一瓶白酒、一包烟和一份排骨。因为店内并不出售烟,菜馆老板娘去隔壁杂货铺买了一包交给陈某。“因为当时时间还早,店里厨师没来,我便告诉他暂时吃不了饭,他听了后态度很蛮横,不停言语威胁我,还打掉了我头上的帽子。”老板娘不想惹麻烦,再次将陈某放走。“两次加起来一共100多块,虽然不多,但我们赚的都是辛苦钱。”菜馆老板选择了报警。
根据报警记录,陈某不止在这一家餐馆吃过霸王餐。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间,他在4家店内有4次吃了饭但拒绝付钱。不仅如此,他还多次在网吧内上网时,随意拿取网吧内的饮料、食物而不给钱。甚至在服务员拒绝提供食品的情况下,大闹网吧,将电脑显示器推倒,造成网吧财物损失。2019年3月,陈某因大闹网吧被行政拘留15天。第二次被释放后的陈某变本加厉,2019年5月、6月两个月的时间内,在3家餐馆内吃了7次霸王餐。甚至有一次,喝完“霸王酒”的陈某在路上随意骚扰行人,在行人准备报警时,夺过手机将其摔坏。
陈某每次吃霸王餐的金额虽然都不算大,但多次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
作者:王翔 陈岚
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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