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了一起内幕交易案。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倪受彬、同济大学副教授范黎红两位金融领域的专家担任了这起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全国首例由金融专家陪审的证券类犯罪案件。
本案被告人宁某是一家证券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2月,宁某在工作中获知上海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起意收购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一重大利好消息后,产生了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套利的想法。后宁某伙同其妻樊某在目标股票停牌前2日,利用其控制的股票账户“精准”买入目标股票19万余股,并于股票复牌当日全部卖出,获利17万余元。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如何认定?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怎么界定?这起案件涉及众多证券专业知识,尤其是控辩双方对宁某是否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争议较大,这些问题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法院在审理中依法查明。
“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业的人来干,我们可以向人民陪审员制度借力。”面对诸多金融专业知识,该案审判长、上海二中院刑庭副庭长黄伯青在庭前准备阶段开出了这样一张“药方”,并邀请了倪受彬、范黎红两名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本案的合议庭。
专家型人民陪审员的引入,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两位专家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专业优势,帮助合议庭就本案内幕信息形成的过程、内幕信息内容、内幕知情人范围、内幕敏感期等专业问题进行了查明,使法庭能始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重点问题展开事实调查、举证、质证,极大提高了庭审的针对性和庭审效率。
“金融刑事案件经常涉及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专业领域,金融专家陪审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可以帮助合议庭强化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在撰写裁判文书时,可以帮助法官用精准、简洁的专业化语言把案件事实讲清楚,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黄伯青说。
为了让两名金融专家更好地参与刑事案件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在梳理案情的基础上,对该案应当查明的若干主、客观事实进行汇总,制作了“刑事事实问题列表”,表中详细标明每一项待查事实,并设置了予以认定、存疑、不予认定等选项,供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有针对性的对照选择。专家陪审员“按表索骥”,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帮助合议庭查清了全部案件事实。
此外,本次庭审运用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简称“206系统”),帮助法庭及时发现证据疑点,并及时进行查明。“系统能及时将相关的证据材料推送到我们面前,让法庭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追问查明,使庭审更有方向性和针对性,”专家陪审员说。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作者:何易 翟珺
摄影:施蕾 郑秀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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