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民营经济27条”)。政策落地10个月以来,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推动民企在上海做大做强。
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
“民营经济27条”具体分解为70项措施,已落实61项,部分落实9项。相关市级部门围绕金融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民企总部、法治环境等出台17个配套政策、9个实施方案,虹口、长宁等11个区制定了相关政策意见,精准施策效果显著。
具体而言,“民营经济27条”进一步降低民企经营成本,拓展市场空间。
减税降费措施全面落实,今年以来新增减税近千亿;上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为企业年减负400多亿;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非居民天然气价,落实港口降费措施,减轻企业成本55.8亿。
在营造更优市场环境方面,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民企比例不低于30%;“一网通办”接入1700多项服务事项,90%的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增强发展活力。
今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70家,其中民企近80%,“专精特新”企业达2103家,已认定民企总部及贸易型总部85家。
进一步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缓解融资难题。
市经信委透露,目前,“三个100亿”进展顺利,市国资委推动设立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已签约49亿、投资14亿;市财政局推动“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增至85.8亿;市经信委推动实施“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已发放贷款108.3亿、提前完成100亿目标。
市经信委表示,“民营经济27条”推进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较为集中的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人才引进等政策、民企创新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作者:周渊 邵珍
图:视觉中国
编辑:张晓鸣
责任编辑:唐玮婕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