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因其轻巧易于携带,成为年轻人,特别是代驾行业从业者必备的“交通工具”。而事实上,这种车是法律规定禁止上路的。4月30日晚,杨浦交警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就查处了几辆非法上路的电动滑板车,其“驾驶人”均为代驾司机。
当天晚上七点半,五角场商圈华灯初上,开始热闹起来,此时也迎来了代驾司机的出行高峰期。没多久,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侯文龙就在国定东路安波路路口拦下了身穿写有某代驾字样的蓝马甲,骑着电动滑板车是代驾司机刘某。刘某告诉记者自己是来上班的,“周边饭店、酒店多,我就来这附近开着手机等着接单子。”当被问及使用电动滑板车的原因时,刘某表示,这个车速度不慢,可以开到20、30迈,无论是接单还是返程都很方便。“有的客人住在松江、嘉定比较远的地方,车子放在客人后备箱里,把客人送到目的地后,我就可以骑着这个车子很方便地到达附近的地铁或者夜宵线。”
侯文龙告诉记者:“这种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属于滑行工具,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此类车子只能在公园、社区等其他非道路的场所使用。这类车骑行速度不亚于其他非机动车,但由于轮子较小,容易发生侧翻,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都属于非法上路,骑车人在理赔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其实,关于电动滑板车不能上路的规定,刘某自己也是一清二楚,“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所以我白天不敢开出来,只有晚上才开出来。”不仅如此,刘某也在骑这个车的时候发生过事故,“三个月前,因为接单赶时间,不小心翻车了,肩膀因此还受伤骨裂了。”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等三位代驾司机,因使用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均被处以警告处罚。对此,侯文龙解释道:“对这类违法行为我们采用的是‘累进式’执法模式,第一次警告记档,后如再有发现则对其进行扣车处罚。”通过交警现场执法,刘某等三位代驾司机均表示不会再骑这类车上路。
杨浦交警提醒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骑车人从自身安全出发,请勿骑行此类车辆违法上路。代驾司机因为出行需要,可选择可以上号牌的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或者其他合法交通工具。
作者:何易
编辑:朱伟 张晓鸣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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