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被双双写进了最高检察院报告,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海南团小组会审议“两高”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列席并就一些问题做出回应,他在谈到“福州赵宇案”时表示,不能对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有过高要求。
“赵宇案,由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到最后赵宇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我想解释,为什么这么小的案件、基层的案件,最高检要介入指导。现在是网络时代,虽然是最基层的案件,一经网络发酵就变成事件了,而不是单纯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高检都是要启动。”孙谦说。
“赵宇案一开始我们就知道,但是最开始处理得比较仓促,我们发现还是不对,虽然不起诉了,还是定赵宇有罪。最后为什么改无罪呢?因为他防卫的程度,与对方的侵害相当,他是去制止违法行为。”孙谦说,“他没有用其他工具,也没有用凶器,两人就是拳脚之间,不能对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有过高要求,要求要适当,‘他拿拳头你就不能怎样’,我们不能这样限制,要鼓励居民见义勇为。”
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联合其他14人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建议”。“我们15位代表联名向大会建议,要求国务院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促进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也让英雄流血的同时不再流泪。”
“然而,从全国范围看,见义勇为工作也面临一些情况和问题。”王士岭曾做过调查研究,近些年全国各地见义勇为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但也存在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基层人员为量薄弱等问题。
“这些问题,有的是思想观念的因素,更多的是体制机制上的不完善导致,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制定政策措施加以解决。”王士岭说道。“建议全国人大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工作意见,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专门机构;用法律统一规范标准;各级政府要加大见义勇为经费的财政支持,并将见义勇为宣传、表彰、帮扶和慰问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让见义勇为的英模们‘流血不流泪’。”
与王士岭想法类似的代表委员还有不少。“要大力支持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健全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曲周县华捷公司爱心车队成员张青彬去年就提出过相关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祁春风则表示,国家对见义勇为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为现在见义勇为的行为发生之后,大家有 时会对该行为是否是见义勇为持怀疑态度。他认为对见义勇为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打消当事人的顾虑。
为了避免让见义勇为人员陷入法律争议,流血又流泪的尴尬,代表们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促进各级各部门、人民群众对见义勇为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全国统一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奖励标准、权益保护,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激励更多的人乐于见义勇为,促进形成惩恶扬善、友爱互助的社会风气。有代表特别提到,应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财政列支经费,从各方面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新京报等
编辑: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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