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予波日前建议最高检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打击、严惩"校园贷"。
校园贷之所以受到很多大学生的青睐,是因为“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规范的贷款最起码应该对申请贷款大学生的还款能力、还款来源进行审查,以保证贷款安全。但大量网贷平台在客户准入审查上流于形式,学生只需填个表格,无需资质、担保或抵押,就能拿到贷款。申请便利与提现迅捷的特点,诱使许多学生身陷网贷泥潭。
表面上看,很多校园贷开展的是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看似薄利多销,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坑骗学生的钱。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威胁学生及其家人等手段,对学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经过整治,校园贷得到遏制,但出现回租贷、培训贷等诸多“新马甲”,将小额现金贷款业务伪装成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通过读取通讯录等方式控制借款人。
近年来,学生因向“校园贷”借款而背负巨额欠款的新闻屡屡被爆出,学生因还不上欠款辍学自杀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校园贷的高压态势,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关于下一步如何彻底铲除校园贷,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也各抒己见。
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王连灵今年也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治理的建议》,呼吁将伴有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行为直接纳入刑法,设立高利贷罪名及施以相关处罚。
王连灵还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网贷平台、学校以及警方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可疑人员、可疑问题进行及时预警,在提升学生理性消费意识、信用意识的同时,保护学生远离罪恶黑手;学生家长应有知情权,大学生目前还处于消费期,还款能力非常有限,贷款偿还最终还是由家长买单,因此“校园贷”应从法律或监管层面规定贷前家长知情权;建议国家设置认证机制,任何公司从事贷款业务都需要通过国家认证,并强制要求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来源:检察日报、人民网、人民法院报
编辑:吴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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