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于文艺创作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种支持已逐渐成为文艺创作的重要支撑,对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支持力度加大本来是件好事,但如何才能把钱花在刀刃上,扶持真正需要支持的项目?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带来的提案,是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政府支持文艺创作资金的运用效果,从而让好的政策落到实处。
张颐武谈到,他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政府支持项目往往缺少严格论证,也缺少严格的论证机制和评审机制,但有些已存在的机制流于形式。资金使用存在随意化的倾向,缺少对项目质量和艺术水准的有效判断,造成一些项目质量不高,难以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可。有些项目消耗的社会资源并不少,但效果却不明显。还有一些项目缺乏事后的有效评估机制。一些项目受到了相当大力度的支持,但社会接受度不高,影响力和社会效益一般。对于这些项目,由于缺乏事后评估机制,缺少调查跟踪,导致项目只是流于表面呈现。另一方面,这种扶持有时对于文艺创作领域新的创作生长点缺少必要的关注支持,对新的艺术创作的类型和新的尝试也没有及时地给予资助。这导致我们不能很好地引导文艺发展的新趋势,也难以鼓励创新机制和新的艺术人才脱颖而出。一些政府定制的文艺创作项目的质量还有待提升,其传播的效果还有待提高。
在谈到如何更好地统筹解决这些问题时,张颐武认为,首先应该完善文艺创作支持项目的论证机制和评审机制,对项目申报主体的审核和支持方式进行严格的审核,增强资金使用效果,尤其对于项目的质量应该有更全面的评估体系,力求在前期支持中就更为合理。同时加强项目过程的管理,对于一些实施中存在问题的项目采取必要方式加以管理。其次,要严格进行项目完成后的审核、评价,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更全面的评价,也可以尝试引入第三方的评估机制。尤其对于项目的社会效益要有更多的回溯性评价,要进一步鼓励创新。还应设立与一般性支持不同的专项支持和鼓励文艺创作创新的基金,应建立起更加完备的政府定制文艺创作项目的评估机制,从而可以更有效地考量其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
转自中国作家网、文艺报、中华读书报
编辑:陈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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