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鼓励更多年轻人生育?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这个话题牵动着不少代表委员们的心。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宜垦(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中红也不例外,在她看来,除了要解决0-3岁孩子托育问题之外,从经济上减少年轻父母的压力也十分重要。
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建议,在去年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0-3岁子女养育费用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陈中红说,把0-3岁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将是对“全面二孩”政策的鼓励和支持。
具体做来,陈中红建议,《办法》中规定纳税人子女必须年满3周岁、接受全日制教育,方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而对于孩子还不满三周岁的家庭来说,压力仍然较大。她说,0-3岁儿童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阶段和组成部分,且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教育年龄的前移和消费升级,家庭对于儿童早期教育有了超乎以往的关注和投入,这一项教育支出在家庭总体支出中占有相当比例,且不可避免。
因此她建议将0-3岁子女养育费用也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提出这样的建议,陈中红有这样的考虑: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百姓赋税压力,另一方面充分体现国家对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婴幼儿托管的重视和认可,将有力推进办好人民满意的、平民化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对‘全面二孩’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可有力推动和保障‘全面二孩’的顺利实施。
作者:张鹏
编辑:张鹏
责任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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