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2019年3月12日下午举行记者会,主题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表示,“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也事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执行攻坚的一个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多年来从理念、机制、方式、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对全国法院给予指导、提出要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这几年始终坚持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例如农民工工资问题、赡养费、抚养费等作为执行工作的重心。在工作当中坚持把常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把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把面向一般主体执行与突出特殊主体执行相结合,同时也把传统执行手段与现代执行方式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一,从“三优先”快速兑现真金白银方面入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2018年,全省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3.3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2.67亿元,其中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达到3.65亿元,惠及1.8万余人。
第二,强化善意执行,为群众救困解难。特别是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往往是与企业相关联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把这种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企业的发展联动考虑,努力让民生保障权益得到最大化。比如福建莆田中院曾经执行过一个“正鼎地产”的系列执行案件,通过善意执行,让一个“烂尾楼盘”变成了“黄金楼盘”,盘活了40亿的楼盘,而且发放了农民工工资1亿多元,还解决了3452户业主产权证办证风险问题。如果这个楼盘拍卖,那这3452户已经付款的业主将血本无归。
第三,开展“暖心”行动,并把它作为常态化的化解工作机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年都会部署一些“春夏秋冬”四季战役,去年开展的“亮剑八闽”百日攻坚决胜战役当中,都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纳入集中专项行动中去,来开展集中统一执行。今年1月9日,还开展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统一行动,这一天,全省法院清空了19处房产,司法拘留了73名被执行人,同时也发放了执行案款3987.3万元,发放了司法救助款445.88万元。
第四,“三个一律”,形成执行威慑,确保民生案件的执行。“三个一律”,即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个“暖冬”执行行动,这些行动当中,一共采取了控查措施205人次,司法拘留145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人,限制出入境60人,还对一些被执行人罚款20万元。通过“三个一律”的举措,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也推动营造了全民守法、人人守信的社会氛围。
第五,加强探索“执行+保险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去年开始探索建立全省“执行+保险“救助工作机制,除了传统的执行救助以外,借助保险的力量,来拓宽救助的资金来源。三年以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执行救助,或者说加上保险救助,一共发放了执行救助款达到8174.75万元,发放给4911人。
吴偕林表示,下一步还要继续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定守护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线,坚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线,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也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当中不断有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
作者:汪荔诚
编辑:薄小波 孔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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