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北京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就有些方面、有些地区仍然存在的执行难问题答记者问。
刘贵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提到:“我们深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人民法院不应该回避问题。“我们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还是心中有数的。”
第一方面,从信息化建设上来说,像查控系统,虽然能够“一网打尽”,但是实践中存在着“鱼不在水里”,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根本不进行财产信息登记,或者用别人的名字登记。这个时候只有网就捞不着鱼,这是短板。另外,千军万马都要使用查控系统,发生堵塞、运行不畅、信息部分不准确的现象是我们必须克服的。
第二方面,联合信用惩戒,大家都说非常好,但是其他限制措施能不能都做到像限制坐飞机、坐高铁这样,能够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呢?目前没有全部都做到。也就是还有很多联合信用惩戒部门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网络化对接,以至于实施效果不是都很理想。
第三方面,执行人员、法院内部依然在有些地方还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还存在作风不正甚至违法违纪的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此外,还有许多历史性的案件没有彻底消化干净,等等。必须咬定“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个目标不放松、不懈怠、不动摇,必须持续发力,必须持续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久久为功。
为此,我们对下一步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考虑:第一,我们已经制定了下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五年的工作纲要,从执行体制改革、执行模式改革到整个信息化升级换代等等方面做了一个全面的部署。第二,有关方面目前正在着手制定从源头治理执行难的一些方案和意见。第三,人民法院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我们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改变目前我们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执行需要的情况。此外,推进完善强制执行的立法体系。目前,《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最高法院正在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锣密鼓地起草《强制执行法》,争取在今年年底向全国人大提交。还有和强制执行密切相关的企业破产制度的完善,探索制定个人破产制度,等等。
总的来说,我们对下一步整个执行工作的推进有一个全盘的考虑,而且会更加发力,绝不会减弱现在的工作力度,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编辑:沈竹士 孙华 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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