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上海厅举行全团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对中外媒体开放。
《政府工作报告》在2019年工作任务中指出,“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污染综合整治”。丁光宏代表说:”我们通过一年多的调研发现,我国近岸海域污染整体上仍较为严重。“
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污染源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根据国家海洋局初步排查结果,全国有9600个陆源入海污染源,这意味着我国近18万公里海岸线平均2公里就存在一个污染源。其中,入海排污口7500余个,占污染源总数78%,而且类型复杂(生活生产污水,直排,养殖场水域冲刷等)。
二是入海排污口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至2017年,这7500个排污口仅有419个是被监测的。回顾近五年来的数据,这些监测排污口全年达标率均低于55%。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差,绝大多数无法满足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要求。
丁光宏代表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要加速推进监管制度建设,统一陆海排污标准。应尽快制定入海排污口相关的监督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整合国家和地方、沿海陆地和海洋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力量配置的最优化,推动陆海统筹和区域联动。由于陆海排污政策标准不统一、海陆水质监测项目标准限值不统一等问题,直接导致了如陆地生产生活污水即使处理后达标排放,也有可能造成海洋污染的情况。
二是加强排污口选址优化布局。在布局上,应保持陆海规划的统一。在选址上,应根据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系统分析水域和陆域两方面对纳污能力和入海排污口工程建设的适宜性,从而实现选址最优化。
三是建立陆海联合管控网络信息平台。利用网络技术,构建排污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数据的实时性,建立监测数据分析系统,提供多方位的评价,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与。构建海洋、水利、环保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开放、业务协同等工作机制。
四是“以海定量”,开展海域陆源污染物排放治理。将重点海域排污总量与近岸重点海域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相街接,“以海定量”,结合水域纳污能力,依照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开展“流域-河口-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一体化体系研究,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并纳入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体系。
同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体系。包括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承载状况监测。完善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并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明确阶段性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加快调整地区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作者:顾一琼
编辑:张晓鸣 孔韬
责任编辑: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