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公平交易既影响出版社、书店的利益,也关乎作者与读者的利益。近年来网络书店愈演愈烈的价格‘战’,既给出版产业环境带来不良影响,也危害作者与读者的权益,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两会间隙接受采访时透露,今年他将提交“关于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规范图书市场秩序”的提案。
“图书‘价格战’扰乱市场秩序。”在魏玉山看来,图书是特殊商品,具有传承与普及文化、进行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构建等功能。近年来一些大型网上书店,凭借强大的资本力量,将图书等同于一般商品,肆意打折出售,由年打折变成季度打折、月打折,打折常态化、随意化。“原有的图书全国统一售价规则被打破,图书销售价格乱象丛生,线上线下价格不一,网上书店与实体书店竞争激烈,甚至网上书店自身也深陷打折的恶性循环。”调查显示,网上书店图书价格比实体书店平均低20%左右,节日或促销期间低至30-40%。
“图书销售价格乱象丛生,公平竞争秩序遭到破坏;中小实体书店受到重创,经营难以为继;图书定价体系紊乱,读者利益受损。”魏玉山认为,网上书店打折售书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保本微利经营的中小实体书店,陷入长达十余年的“倒闭潮”,一批社会知名书店由此消失。目前虽然在政府的强力扶持下,实体书店有所“复兴”。但转型升级后的实体书店仍无法逃脱网上书店“衣帽间”“样板店”的命运。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市场公平竞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单靠政府输血,实体书店复苏成果或成昙花一现。数据显示,几大网上书店零售额占据网上市场零售额的3/4以上,“与出版社议价权远高于单打独斗的实体书店,它们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供应商压低进货折扣、更多利润返点,甚至倒逼上游。”魏玉山说,调查显示,有的出版社为了保本,不得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的做法,图书定价“被上涨”现象明显,读者的实际利益受到损害。
“图书公平交易制度缺少法律依据是图书市场失序的根本原因。” 魏玉山分析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图书实行的是固定定价制度,即图书价格由出版社确定,并在固定位置明确标识,任何书店和销售机构都遵循此价销售,不得擅自减价或加价。“固定定价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中小书店免受大书店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边远地区居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价格的图书,保障全国各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魏玉山坦言,实行图书固定定价制度,需要对图书销售价格予以保护。“国际上实行图书固定定价制度的国家,如德国、法国、西班牙等莫不如此。我国实行图书固定定价制度,但对图书销售价格一直未有专门法律保障,无论是《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反垄断法》都未对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给予明确,由此导致图书市场混乱。因此,亟待填补这一法律空白。”
“为图书公平交易立法。”魏玉山建议,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从立法层面给予突破,为图书交易价格进行立法,遏制恶性竞争,重振健康市场。一是在《反垄断法》中设立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豁免条款。《反垄断法》第14条对维持转售价格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第15条列举了垄断协议豁免的7项类型,但该豁免条款是概括性条框,对图书行业的例外适用部分并不明确,缺少可操作性。“因此建议从振兴文化的角度将图书转售价格制度排除在垄断行为之外,单独就图书维持转售价格不适用《反垄断法》垄断协议中的禁止条文作出明确规定,构建图书维持转售价格的豁免制度。”二是单独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明确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规定图书批发折扣、销售折扣的时间、对象、范围等,禁止随意打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竞争效率与公平。”一是在《反垄断法》中设立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豁免条款。《反垄断法》第14条对维持转售价格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第15条列举了垄断协议豁免的7项类型,但该豁免条款是概括性条框,对图书行业的例外适用部分并不明确,缺少可操作性。“因此建议从振兴文化的角度将图书转售价格制度排除在垄断行为之外,单独就图书维持转售价格不适用《反垄断法》垄断协议中的禁止条文作出明确规定,构建图书维持转售价格的豁免制度。”二是单独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明确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规定图书批发折扣、销售折扣的时间、对象、范围等,禁止随意打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竞争效率与公平。”
作者:陈熙涵
编辑:陈熙涵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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