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数据显示,在遭到性侵害后,能够第一时间报告自己遭受犯罪的未成年人仅有45.3%,即使是随着性侵害次数的增加,会有更多的被害儿童能够及时告知他人,但这一比率最终也只是定格在60.4%。
在2019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表示:“我今年有一个提案是建议把防性侵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当中,我也呼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专家系统地研究防性侵教育课程和教材,能够更加规范高质量地带入课堂;同时也要研究对于面向家长的教程。要全面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出台具体可行的方案,尽快推广。”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针对儿童的性侵害,相对于一般性侵害来讲范围的划定并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讲,“性侵害”指直接发生性器官接触的性交,但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考虑,对于“性侵害”应当进行扩大解释:除了性器官接触的性交行为,还应当包括带有性刺激的亲吻,玩弄儿童性器官,以及在儿童面前手淫、观看色情录像,甚至是在儿童面前暴露自己性器官的行为,都应当视为性侵害。
从数据看,儿童性侵害并不罕见。有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害儿童(14岁以下)案件就有433起,其中熟人作案的300起,占比69.28%。且在有明确表述的熟人关系的300起案件中,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师生(含辅导班等)27.33%、邻里24.33%、亲戚(含父母朋友)12%、家庭成员10%。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2016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害儿童案例1.21起,同比增长近三成;农村地区曝光案件首次高于城镇;熟人作案近七成,超六成性侵者为多次性侵。
此外,也有网友补充,对于儿童性侵害对于男童、女童同等重要。
上世纪80年代,就有美国学者针对本国男童性侵害情况做过调查。研究结果表明:10%至20%的男孩曾遭受某种方式的性侵害。男童被性侵害之后,有较大的可能会在成年以后沦为罪犯,或性攻击他人,并且有较强的自杀欲。
综合自:女童保护微博、上海法治报
编辑:张祯希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