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似乎遭遇了尴尬:高校抱怨其“没法用”,高中吐槽其“没有用”。毕竟,在高考录取中,高校主要把高中学校排名、学生成绩排名和学生参与公信力较高的全国性比赛名次作为录取的参考。
如何让综合素质评价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民进中央的一份提案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以省为主,制定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建议各省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设计适应本地的学生综合素质指标体系框架,该指标体系既能够体现出学生综合素质的一般特征,也为各个高中学校设计适合自己学校的特色化指标留出一定空间,使得每个省内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既有横向可比性,又具有其学校和地方特色;其次,要求各个学校在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时,必须体现学生至少某一个方面突出的优势素质,而非一般、基础性素质的描述,要发出体现学生未来发展导向的“信号”,特别是要平衡好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育才与选材的关系;第三,各地在制定指标体系时,必须广泛征求高校意见,根据专业大类明确对学生能力素养、职业性向的要求,必须系统全面总结高校自主招生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研究,不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准确内涵,形成公信力高、操作性强、简化好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让高校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信力。
作者:孙华 钱蓓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汪荔诚 沈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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