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事故常见报端,校园安全问题牵动人心,也成了两会代表们的热议话题。有代表指出,校园安全应向法治精治共治迈进,要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在保护在校学生权益和学校正常秩序同时,杜绝“校闹” 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频繁曝出的校园暴力视频,常常让人触目惊心,校园欺凌已成为严重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分析说, 目前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规范,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等部门法中,校园欺凌本身很难被识别查究,也并未形成针对欺凌的行之有效的救济、矫正、教育制度和措施。
“这就存在体系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皮剑龙认为,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势在必行。这有助于完善学校教育功能,强化监护责任,也便于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操作。他还提出,除了治理校园欺凌等暴力现象外,校园安全法律还应起到保护正常教学秩序的作用:厘清校园责任事故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科学界定学校责任、家长责任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轻重、大小,为学校“减负”,进而杜绝各种“校闹”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刘林也希望作为最高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能及时修订有关规定,让校园安全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更加严密,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他指出:“校园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学校、检察机关的问题,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都要投身到校园安全建设当中,帮助、协助、支持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让学生有更多的安全感,让孩子们能在一个安全的校园里安心舒心地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新余市副市长陈文华更是提出,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活动的同时,可以将触角延伸到家庭,让“法治进家庭”:“缺乏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极端刑事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2018年湖南沅江的12岁男孩弑母案,父母法治教育在其成长过程中一直缺位。因此要对学生家长开展“法治进家庭”活动,特别是进行法治意识的培养。在法治上不仅要“小手拉大手”,更要“大手拉小手”,让每个家庭里人人都是法律明白人。”
检察机关在平安校园建设中的作用有目共睹。不过,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高级中学英语教师、办公室副主任黄花春发现,不是每个学校都能享受到检察官带来的专业的普法教育活动,然而,越是偏远乡村的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需要越迫切。为此,她提出了3点建议:检察机关更多利用互联网等公共媒体,与学校建立互通,把更多鲜活的法治教育内容通过远程在线的形式,传递到更多的学校;检察院联合当地乡镇政府,把多所学校的孩子集中在一起,让一次活动覆盖更多学校和孩子;检察机关能够联合有关部门,把学校里负责普法教育的老师组织起来,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把检察官校园普法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内容传递给这些老师,推动校园普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编辑:彭丹
责任编辑:陆正明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