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应建立联合产业基金,在管理机制、投资地区限制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以金融为纽带提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这是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丁光宏提出的建议。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2018年4月,国内共成立798只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总目标规模6.13万亿元,基金平均目标规模达102.29 亿元。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失灵,实现产业引导扶持、企业发展、社会资本获利的多重目标。
长三角地区所在的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的政府产业基金规模分列全国前三、四和六位,上海市列14位。
欧洲在其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中,产业基金也发挥了非常明显的支持作用,是欧洲推进实施区域一体化政策的重要抓手。
目前长三角各地方政府财政相互独立的情况下,为平衡各方利益、争取协调发展,组建长三角产业基金将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具体建议是:
1.建立长三角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制,提高基金运作效率一是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须常设一个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须常设一个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适当放开投资区域的限制。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环境存在一定差异,优秀的私募基金管理团队更多集中在一线城市。因此,可以在长三角欠发达地区试行率先适当放开投资区域限制,吸引优秀团队加盟,在提高基金质量的同时利用其外溢效应加快金融生态建设。
长三角联合产业基金多做引导少做直投,只参股不控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直投虽然可以提高母基金收益,但在社会资本撬动方面作用较小,不符合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母基金少做直投、只参股不控股,不仅可以更好地撬动社会资金,还可以避免一定的投资风险。直投虽然可以提高母基金收益,但在社会资本撬动方面作用较小,不符合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
2.理顺基金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防范化解风险首先是确立财政资金在基金运行中的导向作用。
政府可在机制设计时就某些关键问题在发起协议中设置一票否决权等权利,避免公共目标让位于私人目标。
其次平衡好政策目标实现与基金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分解政策目标设立数量较多、金额较低的政府产业基金,以便差异化选择基金管理机构,减少利益冲突风险。
此外,还要完善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奖惩机制。除了常规激励外,可以依据所投项目进度、实施情况、增值服务等设计浮动管理费率,在基本管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以达到激励目的。
3.因地制宜,设计差异化产业基金发展方案
4.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针对目前对政府引导基金多头监管的现状,长期来看可以联合出台统一的监管规定,短期也可以在长三角地区先通过补充文件加强监管协调,对存在的重复和矛盾予以明确和解决。
同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应兼顾基金的政策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关注社会满意度和企业满意度,对基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评价。
作者:丁光宏
编辑:金婉霞
责任编辑: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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