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辽阔的大地孕育了博大精深、多彩纷呈的中华文明,基层文艺离不了“乡音乡情”。
很长一段时间,无数个活跃在基层的文艺院团扎根人民,深入乡村,深受百姓的欢迎,是群众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基层文化传播的生力军,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本应在发展浪潮中乘势而上的基层文艺院团,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存发展问题。而“濒危剧种”“小众乐器缺少传人”等词句也时有见诸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乐团党委书记席强准备了一份提案:《关于加强全国县市级地方文艺院团建设的建议》。作为中央级文艺院团的相关负责人,席强此次为基层院团发声,因为“这关乎我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和发展”。
他告诉记者一个数据:“根据调查统计,全国各地方的县市级文艺院团编制或设置目前覆盖率只有30%。”这意味着,地方艺术院团的缺位或缺失现象,在国内不是少数,“这些缺位、缺失,或有可能导致基层文艺失去阵地,失去文艺舞台在基层的主导作用”。
席强认为,发挥县市一级的文艺院团在文化传承、传播上的核心作用,对弘扬当地文化艺术传承、传播功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尤其是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要发展地方文化,县市级文艺院团可以发挥重要的文化惠民、文化普及、文化传承功能。”
席强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文化思想精神在各地区的落实,需要有一批文艺人才队伍,而且是能够融入到当地文化传统特色为前提的艺术队伍。乡音乡情更能够春风化雨,在予人亲近、与民同乐中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因此他建议,适应新时代的文化发展需要,各地方政府在县市一级设立文艺院团,“无论是国有院团,还是民营投入的企业化院团,我们都应该从国家的文化结构布局中去考虑、审视它们的作用和价值。其中,涉及到艺术院团的功能和职能,政府部门应该分类管理,政府指导,同时,在政策上应一视同仁地将事业编制或者民营性质的文艺团体统筹管理,在资金上进行公平公正的财政投入,以强化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文艺院团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探索和实践。”
他进一步提出,如果条件允许,一些县市级文艺院团可以配备演出场所,让地方基层艺术院团真正做到有阵地、有队伍,充分发挥地方基层文艺院团的主导作用。而剧场建设要进行专业化的管理,用政府资源与社会企业化管理相结合来强化剧场与院团的文化功能。
基层文艺院团是传统文化传承者之一,他们是文化自信的传播者,正是他们常年坚守着农村文化阵地,对繁荣人民文化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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