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关系提案工作乃至政协工作的全局。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17日,全国政协办公厅转发了《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1月中旬,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向全体委员印发了《致全国政协委员的一封信》,强调本次大会提案工作要突出质量导向。
针对提高委员们提案质量有哪些具体要求和措施?
意见表示,提案的提出要更加注重质量,提案的立案审查要更加严格,提案的服务要更加优化,提案表彰和公开要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提案质量部分共3条,分别从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小组、专门委员会要在提高提案质量中发挥积极作用,联名提案要严肃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倡导有提案意愿的政协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1-2件高质量提案,并鼓励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
提案立案审查部分共4条,分别从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力度、认真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把提案数量把控在合理范围;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处理力度,避免数量虚高;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成员应严把复审关,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应对疑难提案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等。
提案服务部分共3条,分别从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知情明政服务、逐步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将以多形式帮助提案者知情明政,逐步实现提案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并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建立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等。
提案表彰和公开部分共4条,强调扩大优秀提案表彰范围和增加表彰对象、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加大宣传,探索提案向社会公开的有效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
作者:周渊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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