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上海市司法局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18条举措。
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一)持续开展律师行业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深化“百所联百会”机制,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应对疫情造成的各类法律风险。指导破产管理人推进破产企业重整、和解工作,促进危困企业焕发新生。
(二)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开通涉疫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组建专门团队,缩减办理时限,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特困行业、重点企业提供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等便捷服务。
(三)指导公证机构根据涉疫企业需求推出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项目。及时重启新商品房销售排序摇号、科创板新股发行摇号等现场监督公证的办理工作。
(四)指导公证机构压减赋强公证及执行证书业务的办证期限,及时为市场主体办理续贷、展期等纾困解难的公证业务,帮助防范化解账款拖欠难题。为符合条件的涉疫企业减免相关公证服务费用。
(五)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对因疫情造成司法鉴定费用缴纳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小微企业缓交或减免司法鉴定费用。
(六)鼓励仲裁机构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当事人纾困解难的仲裁费用减免措施,对新受理案件实施普惠性费用减免,允许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分期缴纳仲裁费,减轻企业争议解决负担。
二、推进线上服务办理
(七)加快建设“解纷一件事”,依托“随申办”搭建高效便捷的一站式非诉解纷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在“指尖上”获得精准优质的非诉解纷服务。
(八)依托上海公证“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等线上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核查、视频询问,推动公证咨询、申请、受理、出证等环节网上办理。
(九)推行线上仲裁,支持仲裁机构启用在线立案系统,发布实施线上仲裁程序指引及配套操作指南,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在线方式开展立案、开庭、听证、评议等非接触式仲裁活动。
(十)实行法律援助“预约办”、“网上办”,提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通过“一网通办”在线提交法律援助预申请材料。
三、深化法律服务保障
(十一)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复工复产法律咨询专线,由专业资深律师24小时为企业和员工解答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十二)指导各区开通复工复产调解服务专线,组建调解服务志愿团,为地区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提供专业服务。
(十三)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队,聚焦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复市期间劳动用工、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等易发多发的法律问题,加强实务研究,发布法律指引,深入一线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十四)指导公司律师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企业梳理适用金融、税收、社保等支持性政策,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合规管理,为企业复产复工把好法律关、政策关。
(十五)支持仲裁机构加强涉疫情案件的和解调解力度,完善仲裁与调解对接工作,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妥善解决民商事争议。
(十六)对因疫情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于核查经济状况。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事项,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
(十七)实行法律援助应急保障,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况,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十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各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精准普法指导力度,重点对企业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宣传解读,突出宣传疫情防控中法治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典型案例。
作者:张晓鸣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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