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获悉,自封控期至今,在对市民的投诉调查,以及与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临检中,已累计查处14起通过“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接单的非法客运案件(均为高价载客)。
前期,“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在道路严格管控期间,违规发布召车信息、派发订单,为驾驶员从事非法客运,高价载客等违法行为提供网上招客渠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月12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开展了线上视频调查处理及约谈,通过对皖CM8***等客运车辆的立案调查。明确该公司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并且向没有资质的驾驶员和车辆违规派发订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开具了《处理通知书》。至此,“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在本市首次受到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似乎并没有引起“货拉拉”的重视,整改期限内,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市交警总队,依然在执法现场发现多起,通过“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接单,从事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车厢载人的案件。
5月22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市交警总队再次联合视频约谈了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市交警总队就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对于查获的货运车车厢载人以及客车超员的驾驶员拉入平台黑名单,不再录用;二是要把上述行为所带来的有关风险,通过APP司机端给每一个平台驾驶员做一次警示教育;三是交警部门将对货车违法载客和客车超员严肃追责。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平台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再次明确要求。一是立即对平台内在沪经营的注册车辆再次逐一复核,及时清退无货运资质车辆(全部客运性质车辆)及人员;二是立即关闭“货拉拉”APP小费加价功能(包括司机端和乘客端);三是在道路管控期间,不得向保供专用车辆和管控车辆派单。
约谈会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将再次对“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开出10万元的罚单。
作者:张晓鸣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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