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居民看病,某街道为辖区内部分出租车司机办理了仅在本街道范围内运营的临时通行证,岂料一司机拿到证后竟跑出辖区开起了“黑出租”,还自建微信群,加价卖菜做起了“黑团长”。近日,普陀警方就查获了这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7日8时5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金沙江路枣阳路路口,查获了一辆无防疫通行证的出租车。经民警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邱某正准备至附近某小区送一位客人至松江。同时,民警还发现邱某在4月、5月期间的手机支付流水金额达10万余元,细问之下竟是其做“团长”倒卖各种生活物资所得。交警支队民警立即与属地曹杨新村派出所联系,将涉嫌非法经营的邱某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邱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在疫情期间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原来,邱某是某出租车公司的司机,封控期间,其所居住的街道为了方便居民就医,向邱某发放了仅在本街道范围通行的临时通行证。岂料,明知自己非保供人员、且无防疫通行证的邱某在将出租车开出小区后,便不再返回,四处躲藏。一开始在外通过熟人介绍开起了“黑出租”,后来还学别人建了4个团购群,四处采购各种生活物资,利用“群接龙”小程序做起了“团长”,高价销售牟利。据邱某交代,在封控初期,进价3元一斤的青菜,他在群里可以卖6元,后随着物资渐渐充裕起来,价格才有所收敛。但邱某依旧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获利近3万元。
5月7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疫情期间,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平台预约有持防疫通行证的巡游出租车,出租车必须在指定范围内运营,除保障市民就医等基本交通需求外,不得从事其他与载运乘客无关的活动。此外,警方告诫所有从事团购的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作者:周辰
通讯员:宋严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单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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