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介绍道,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扩散蔓延,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海关总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等各项工作。3月1日以来,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
金海表示,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有序通关,海关总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强化医疗物资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出口医疗物资,严格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支持企业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相关证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坚决查处防疫商品侵权行为;对于出口伪报瞒报、夹藏夹带、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同时,海关还积极通过12360海关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解决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有资质的企业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为医疗物资有序出口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彭丹
编辑:陆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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