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全球疫情发展动态和处置疫情突发案例的经验,3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2.0)》。在3月3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李扬表示,相比前一版,2.0版本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补充、更新和完善:一是在船舶境外港口停泊作业的时候怎么做得好。二是船舶自身的防控措施。三是在船员防护方面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的经验。
具体来说:
一是关于船员换班的操作。要求船公司建立船员换班操作制度,明确与船员派出机构船员换班的管理责任,确保船员换班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要掌握拟安排船员换班港口疫情的状况,以及这个船舶上一个挂靠港的疫情情况。这样能够实施船员换班的风险评估,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要求船公司掌握换班船员上船前的途经地信息以及健康信息,保证换班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是关于防控措施。船舶在境外港口靠泊作业时,应当根据航运公司提供的疫情风险评估名单分为高中低三种,以及相关港口的信息和防控要求,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2.0版指南特别要求,如果船上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船长应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向港口检验部门报告,在其指导下采取积极防控措施。
三是船员防护。在2.0版指南中明确船舶在高中风险的国家或地区的港口靠泊作业时,船员应当做好在船的自我防护,尽可能避免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并严格控制从岸上上船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活动区域,如果没有生产生活的必要,不安排船员上船活动。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李扬
编辑:吴金娇
责任编辑:陆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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