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运输工作。3月6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 3月3日召开的国常会专题研究确定了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一系列举措。
刘小明说,由于处在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第一线,交通运输行业受疫情影响也相对较重,客货运量大幅下降、企业亏损持续加大、从业人员收入大幅下滑、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产业链供应受阻,等等。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业平稳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安排部署,在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特别是3月3日召开的国常会,专题研究确定了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一系列举措。
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等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
三是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
四是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
五是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偿。
六是对运输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七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等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八是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
九是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十是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
刘小明表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序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复产复工,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推动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更好服务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作者:本报驻京见习记者吴金娇
编辑:江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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