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从江苏省交通厅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江苏省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为全力以赴做好交通管控工作,坚决遏制通过客车、船舶、火车等传播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暂停省际道路客运。为防止疫情通过道路客运渠道传播,从2020年1月27日起,除政府指令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所有进出江苏的省际班线客运和省际包车客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购买上述车票的乘客可到相应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或者利用 " 巴士管家 "APP 免费办理退票事宜;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减轻疫情的传播,市际、县际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少班次等措施,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报请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二、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疫情管控。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管理,各地要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切实集中力量强化管控。为更好地统筹交通、公安等各方管理力量,各地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商后可暂时关闭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考虑到春运保畅,关闭数量应控制在辖区内出入口数量的三分之一为宜,并及时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应急预案。各地关闭高速公路出入口方案报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疫情管控。各地要在市、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管控工作,对车流量相对集中的省界出入口可设置查验点布控,发现有发烧人员的外地车辆,予以劝返。
四、加强城市客运疫情管控。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管控,有条件的要采取测温等筛查举措。各地应可采取延长发车间隔、合理调整首末班时间、减少班次和发车频率等措施,为做好消毒、通风工作留足时间;乘客上车前必须佩戴口罩,否则动员其不要乘车。对出租汽车,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驾驶员切实加强消毒、通风工作,及时更换座椅套。
五、配合做好湖北等地有关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各地要切实保障防疫相关重点物资运输工作,为救灾车辆及时发放通行证并免收通行费。对运输保障湖北生产生活的煤炭、矿石、油品、燃气等重点物资的船舶优先安排靠港作业,港口管理部门要做好测温等防控工作。船员原则上不离船,必须上岸的船员,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对于船员生产生活所需物资,由船方提前联系好相关代理、供应公司或船公司驻港口办事处负责送上船舶。
六、做好铁路运输疫情防控。各地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工作和信息对接,需核查相关人员信息的应通过省市卫健部门联系落实。
编辑:孙欣祺
来源:微博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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