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2日正式开幕,当天议程项目之一是由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的议案,人大全体会议将于5月28日闭幕当天表决。表决获得通过后,人大常委将获授权制定有关又被称为“港版国安法”的法律,然后有关法律将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附件三之内,再由香港特区政府颁布便能够实施,故此再无需要经由立法会通过。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朱鼎健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草案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一国两制”、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国际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
同时,朱鼎健表示这一做法有若干好处。首先,能够即时堵塞在香港特区存在已久的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第二,人大无需要修改《基本法》便能够为香港特区订立国安法。第三,此举并无抵触《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条文精神。
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是香港特区应履行的宪制责任,而国民维护国家的安全和领土完整是天经地意,居住在香港特区内的中国公民同样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是香港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关乎香港人的切身利益。过去一年,“修例风波”令香港动荡不安,暴力恐怖事件不仅极大拉低香港囯际地位,也极大影响市民生活与安全。但香港回归祖国已经二十三年,因为社会及立法会内有一小撮反中乱港分子一直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和国安法“妖魔化”和抹黑,所以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迄今依然未能顺利进行。“港独”分子更明目张胆要求外国政府介入和怂恿美国政府取消香港的独立关税地位,而且多次在示威游行中不时高举外国国旗,且肆意涂污或烧毁象征国家主权和中华民族的五星红旗,以上的行为明显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
由于香港一直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短板,而由去年开始持续至今天的反修例、反中央和反政府的活动,似乎已出现近乎恐怖主义的激进行为,有见及此,中央政府此刻为港制定国安法律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决定》可以让破坏香港的反国家、反香港的分裂分子能够依法有效地被遏制,符合全香港人的核心利益,同时更是对“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良好实践。再者,广大的守法的香港市民亦不需要过度忧虑,因为《决定》主要针对的是分裂国家、破坏香港安定繁荣的犯法分子,这对香港市民希望达到的安稳平静生活是一个更好的保护。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邵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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