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举行吹风会,对近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回应百姓所思所盼
行动计划针对新阶段、新需求,提出新目标、新任务,着力解决民生关切问题。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晓军在吹风会上介绍,行动计划重点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致力于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切实的民主政治权利,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行动计划在关注普通人群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表示,行动计划强调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防范和制止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和校园欺凌;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行动计划提出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开展适老化改造,提供适老智慧服务,促进所有人平等分享发展成果。
如何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行动计划在残疾人平等参与、福利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无障碍建设、辅助器具生产等方面都提出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如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数达到50万人,建成康复大学等。”李晓军说。
突出生态环境权利保障
与此前三期不同,本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环境权利”单独成章,彰显着我国对于该项权利的重视程度。
“环境权利的保护是中国人权保障的一大亮点。”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我国通过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控制生态恶化、防治环境污染,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环境权利,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针对环境破坏、公众权利受损的状况,行动计划专门强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围绕这一重要改革举措,别涛表示,在如今已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基础上,下一步将研究起草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统一规范性文件,继续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例的筛选、评析、发布和推荐指导,加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基础研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行动计划从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工作、开展建设性人权对话与合作、为全球人权事业作出中国贡献四方面,提出我国在促进本国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方面的目标和承诺。
“办好自己的事,是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最大底气。”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李笑梅在吹风会上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这是最好的人权实践,也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是中国的使命担当。
“展望未来五年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将在国际人权交流合作领域开启新的篇章。”李笑梅表示,中国将继续推动各方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人民根据国情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的权利。继续积极参与国际人权规则制定和议程设置,推动构建公平正义、合理有效的国际人权体系。
编辑:孙欣祺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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