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论语】
作者:姜江(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前进的发动机。坚持不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庞大内需对企业创新的拉动作用,是适应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构筑我国竞争新优势、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的大势所趋,是迎接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必然要求。
企业创新动力不足、能力不强、魄力不够仍然是我科技创新发展的短板。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我国企业发展也正在经历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重大战略机遇期。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研发支出占比由不足60%稳步提升到77%左右,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夯实。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上我国143家企业在列,上榜企业数量再次超过美国蝉联榜首,其中不乏精密仪器制造、材料、医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的翘楚。通信、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部分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全球行业发展引航标,独角兽企业数量和估值频频创新高。但是,与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紧迫要求相比,与研发投入、科技人力资源、科技成果产出等指标的增长目标相比,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尤其是引领世界科技前沿的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不强等短板仍然明显,凭借创新实力驰骋国际的“百年名企”依然匮乏。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我国整体工业化进程较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现代科技发展积淀薄弱的客观实情有关;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受前期粗放发展阶段重视短期经济效益和规模扩张等主观因素影响,与起步发展阶段企业家没有实力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投资以及科技体制机制等生态环境不完善导致企业没有动力创新、没有胆量创新有关。
推动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力军,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供给水平。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最重要力量,是能够敏锐触知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人民生命健康重大需求的细胞,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成中至关重要的主力部队。要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创新主体参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的积极性,创新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材料、能源等战略性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组织模式和协调机制,鼓励中央和地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产学研等多主体、多形式共同参与。在重大技术尤其是应用型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的“拉榜”“揭榜”“挂帅”等不同阶段,积极吸引创新型企业或企业牵头组成的创新联合体参与。确保平台类创新基础设施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普及应用,加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科学设施等硬设施向包括企业、民间资本、科研院校、创业团队、新型研发机构等的社会公众开放。鼓励企业率先推动各类新型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当前,必须牢牢把握庞大国内市场强劲增长的重大机遇,扬长避短激发万亿市场主体活力。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是创新企业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瞄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劲的内需潜力,是企业应对国际科技创新环境和不确定性风险激增的“王道”,是企业发挥优势、构建“创新—盈利—再创新”良性循环进而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企业创新的方向应着力向经济主战场“卡脖子”环节攻坚克难,着力向事关人民生命健康、人民对更美好生活期待的领域倾斜,着力向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科技前沿领域聚焦。创新企业应继续发挥比科研院校更贴近需求、比国外同行更贴近国内市场的优势,更多面向行业细分市场追求臻美极致,积极挖掘“无人区”层次的内需潜力。进一步完善激励消费端针对创新产品和服务“勇于尝鲜”“消费得起”的政策环境,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准入、定价、质量监督、配套服务、舆论引导等多环节完善,加快形成“创新企业盈利—消费者买单—企业再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21日 05版)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金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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