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通知,从畅通外贸运输通道、促进外贸运输便利化、降低进出口环节物流成本、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和强化机制保障五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组合优势和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保障国际国内运输通道畅通便利,优化运输市场环境,提高运输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稳外贸工作。
引导班轮公司及时恢复削减的航线航班支持航空公司使用客机执行货运航班
通知要求,根据外贸运输需求,引导班轮公司及时恢复前期因疫情影响削减的航线航班。发挥骨干航运企业作用,确保主要贸易航线不中断,为外贸运输提供有力保障。支持航空公司增开全货运航线航班、使用客机执行货运航班,并在航权、时刻方面给予倾斜。落实支持政策,鼓励航空企业尽快扩大货机运力规模,快速提升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货运能力,缓解运力短缺矛盾。支持以货运为主的枢纽机场开放日间繁忙时段的货运航班时刻配置,全力推动航空公司复航或增加货运航班。
通知要求,要发挥中欧班列在疫情期间的重要通道作用,组织铁路企业增加中欧班列班次密度,扩大覆盖面,对中欧班列承运、装车和挂运给予重点保障,确保应运尽运。推动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产品通过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输。
针对当前国际邮件快件积压问题,通知提出,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利用自有全货机、包机、租赁飞机等多种方式增加国际航空货运运力,积极利用国际航班、中欧班列、国际快船以及周边国家陆路运输等多种渠道,加快缓解这一问题。
推动港口直装直提作业模式试点工作
在促进外贸运输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推动实现船舶联合登临检查,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手续,优化海事监管、引航服务和通关流程,建立更加集约、高效、运行顺畅的船舶便利通关查验新模式,推进“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和贸易全链条。
通知要求,推动上海港、天津港等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复制推广到集装箱干线港,加快港口货物周转,提升物流效率。
降低进出口环节物流成本
通知提出,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征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以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降费政策。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研究进一步减并港口收费项目,降低政府定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引导大型港口企业、国际班轮公司继续给予进出口企业库场使用费、滞箱费等优惠。
通知强调,要加强与移民边检、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推动解决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境内港口正常换班、物资供应、船舶维修、船舶检验等工作。
充分发挥国际物流工作专班作用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国际物流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合作,实现外贸运输供需信息及时有效对接、运力及时有序调度;加强与主要制造企业、外贸企业等重点保障企业的联系,协调解决医疗物资外援、商业出口和外贸物资国际运输问题。
编辑:孔韬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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