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长江里排污的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根本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要用2年时间对入河排污口摸清底数、开展监测、溯源分析、整治管控。
生态环境部当天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长江水生态环境总体上不断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突出的表现就是污染物的排放基数很大。据统计,沿江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43%。
翟青表示,入河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一头连着陆地污染源,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闸口”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长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将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省市。具体来说,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长江干流主要指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包括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等9条。共涉及重庆、上海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级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统称为“2+58+3”城市,合计63个城市。生态环境部决定将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试点。
“这一次的排查与以往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向长江排水的‘口子’就要应查尽查。”翟青说,排查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在具体工作中,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太湖排查范围为湖堤轴线外延2公里。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范围。
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及9条主要支流、太湖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2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四项任务:一是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基本掌握入河排污量;三是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即在监测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开展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四是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
翟青表示,排污口虽小,但问题却不简单。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这些排污口非常复杂,有明口也有暗口,有“大口子套小口子”,还存在不少私搭乱接的“口子”。同时,排污口排查整治涉及生态环境、水利、交通、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合力攻坚,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中的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