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速度明显加快,总体上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成效并不稳固。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奋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精华和理论品格,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形势新矛盾新特征,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六大原则,提出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强化执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在充分总结和借鉴生态保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加快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定修订了关于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们还建立健全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加快推进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设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文件。这些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出台实施,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构筑起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在新时代,我们应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更成熟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们应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一是加强对生态文化的价值认同。我们应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举办各类生态文化建设活动,强化公民环保意识,大力弘扬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文明理念,通过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等功能,营造出人人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科学运用系统性思维,开展整体性保护。应坚持一体化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整体施策、分类治理、重点突破。三是把强化生态治理与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使环境保护成为产业升级的倒逼动力机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升级改造,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提高环境承载能力,走经济生态化道路。四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水、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形式多样、绩效导向的环保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环境保险制度。五是扩大生态产品供给。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改革监管方式,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严格落实环保督察硬约束机制,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