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目前,全市疫情社会面风险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尽早发现和控制疫情风险,需要各区、部门、场所管理(经营)者、市民继续认真落实市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场所码”“数字哨兵”运行监管的通告要求,切实做到“应扫尽扫”。
场所管理(经营)者负有主体责任,应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的规划布设,准确填报场所名称、地址等信息,不得将“场所码”“数字哨兵”布设在与填报地址不一致的场所。要安排人员负责提示、督促每位进店到场人员扫码,并查验扫码结果。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出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于扫码通行存在困难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提供帮助。
请广大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或者通过“数字哨兵”亮码(或者扫身份证)进行健康信息核验。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遵守扫码秩序。未能正常扫码时,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扫码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主动配合场所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
作者:唐闻佳
编辑:唐闻佳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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