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放管服”改革,近日,北京市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为北京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新修订的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在养老机构级别划分、标识管理、评价过程、效果应用等方面保持了一致性,为北京市与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现了有效衔接。
新修订版“地标”特点
对申请评定的基本要求更加严格
人员要求更高:养老机构院长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所有提供服务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明。
运营管理要求更全面:增加对养老机构诚信建设、老年人隐私保护、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垃圾分类处理日常管理制度等要求。
增加对符合最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要求。
申请条件中的相关指标更加严格
养老机构服务项目指标要求、机构服务制度、标准建设、社工等专业人员配备、入住率等方面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
因地制宜适度创新
申请条件中适度体现了北京市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智能化等趋势性和前瞻性特点,完善了有关评定管理和评分规则的相关内容。
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于2004年首次对外发布,用于规范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调动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北京市是国内首个为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与划分的省份,开启了全国此项工作的先河。
随着近年来北京市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的制度建设和服务质量,2014年,北京市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17年,民政部等六部委启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3年专项行动,北京市用3年时间建立了以地标为基准的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为养老机构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共有星级养老机构430家,其中五星级9家,四星级35家,三星级46家,二星级283家,一星级57家。
编辑:李扬
责任编辑:江胜信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人民咨询等
图片:傅新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