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第33个爱国卫生月启动之际,今天,上海市爱卫办发布“单位卫生管理制度”,通过做好“六件事”、明确“三保障”,全力推进爱国卫生工作进单位,推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商户超市、建筑工地等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共建共享健康工作环境。
市爱卫办介绍,此次发布的“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倡导上海各级各类单位做好“环境卫生搞整洁、卫生设施常保洁、病媒防制控孳生、防病除害提前做、健康教育多开展、食品安全不松懈”卫生管理“六件事”。
同时,该项制度明确“三保障”:
一是规范保障,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岗位、人员,遵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单位内部爱国卫生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并制定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制度,同时做好爱国卫生年度计划、总结和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卫生自查、评比活动,建立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激励机制等;
二是硬件保障,保持单位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无蚊、蝇孳生地和卫生死角,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不设烟缸,室外场所不吸游烟,厕所定时保洁、有专人清扫和消毒,垃圾箱房保持整洁、实行定时开放与垃圾分类,食堂应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干燥,引导职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同时选择有专业资质的除害机构,布置并定期维护四害防制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等;
三是活动保障,遵守《上海市民健康公约》、“新七不”规范,讲文明、爱卫生、穿着整洁、仪表庄重,坚持室内外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四全体员工利用班前半小时,参加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定期开展卫生自查、科室互查和评比活动,积极宣传健康相关的卫生知识,结合单位内部开展的健身、团建等活动,提高职工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市爱卫办强调,各级各类单位应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完善相关卫生设施设置,切实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制,定期清理乱堆乱放、积存垃圾等卫生死角,清除虫害孳生地和栖息地,开展季节性爱国卫生活动及有针对性的职工健康促进工作,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卫生、健康、美好、舒适的工作环境,人人行动、人人参与、人人获益,共同打造健康之城,携手推进健康上海建设。
作者:唐闻佳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许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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